一根齐眉棒,瞬间变成双节棍。林愁一阵恶寒,看向大胸姐的眼神多了几分严肃。赤祇将两只死狗拎在手里,擦了擦脸上被溅到的鲜血,认真的对林老板说道,“老板,这是我打的猎物,要归我。”“...”大胸姐看了一眼缩在一旁舔舐着伤口的四爪,“跟我来,小狗狗。”四爪抬头,看向已经混战成一团的六爪和满地的四爪尸体,“嗷...汪!”一瘸一拐的跟着大胸姐向椰树小屋走去,就这,还不忘带上自己的猎物鼹鼠。林愁喳喳嘴,“小四啊,小心被大胸姐炖了吃掉哦!”“嗷嗷嗷啊!”...最终的胜利者是一只体型格外庞大的六爪,它浑身满是鲜血和伤口,半蹲在地上足有两米半高,颈子已经生出了狮子一般的鬃毛,看起来极其雄壮。它嘴里咬着一只体型最大的六爪的尸体,缓缓走到一直在旁从容观战的白毛哈士奇旁边,放下战利品。“嗷!”六爪伸出骨甲覆盖的镰刀状前肢,似乎要轻拍白哈士奇的肩膀或是什么。小雪瞳孔微缩。林愁的真视使他能够清晰的看到,小雪的眼中有着某种冷冽的光,就像看到一只猫在向自己求爱。它根本就没把这种长着六只骨爪的怪物当成自己的同类!“砰!”一声巨响,六爪半颗头颅飞出数十米远。白毛哈士奇施施然走上山来,绕着篱笆转了一圈,然后发出“嗷呜嗷呜”的吼声——撒了一泡尿。它绕着林愁走了一圈,然后不屑的转头。小心翼翼的避开满地的鲜血,生怕那些颜色沾染到自己洁白的毛发。最终,她选定了相对凉快一些的树屋银杉作为暂居地,转了转,躺下了。那里有毛球用猪笼草叶子捣鼓出来的草窝,干燥又舒适。“哞!哞!”“嗷呜!”随后就是毛牛急促的惨叫。林愁感觉胸前口袋一轻,笑着摇摇头,“天真。”no zuo no die ,hy you try?当他走进小馆时,一朵灰色的蘑菇云从银杉脚下爆发开来。毛球好歹算是彼此留了个面子日后好相见,只是将小雪抽飞数百米,饶了它一命。毛牛得意的哼哼着,粉红色的大舌头殷勤的给自家老大清理着浑身菌丝,直到毛球变得湿漉漉时,尾巴团成螺旋状将毛球推了上去。午睡时间,到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杏仁脑花(上)一片狼藉的院子被林愁和大胸姐打扫干净,将那些哈同学的尸体收进冷库吊起来保存。离地悬挂时,狗体内多余的血水会由伤口沁出,而一部分血液也会缓缓的进入到肉质中,类似于牛排的干式熟成,这样狗肉的肉质不会随着它们死去的时间而变老,相反,相比于刚刚宰杀时的肉质,是另一种程度上的鲜嫩。处理完这些,林愁忽然有点放松。貌似自己已经很久没有闲下来,专门为自己做上一顿美餐了吧?现在,正是值得庆祝的时候。上古时代的人们常用“渴饮其血、生啖其肉”来形容对一个人的痛恨,说起来是有点抽象和小暴力的。当然这种行为转移到鼹鼠身上时,就变得如此顺理成章。看着一排码放的整整齐齐的白尾鼹鼠,林愁嘴角露出冷笑。这些鼹鼠都是从死去的鼹鼠堆里挑出来的,个个膘肥体壮,首尾长达二十厘米左右,总共是一百只。鼹鼠的处理方法非常简单,小尖刀刺喉,开出一厘米长的小口,烧一大锅水,水温达到85度时停火,放入鼹鼠浸泡。三分钟后,锅内的水已经被鼹鼠脖子上开出伤口中流出的血液浸染变成淡红色,浸泡后的鼹鼠取出用手一抹,体表的毛发就会立刻褪掉,露出白白胖胖的表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