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咱们换个地方聊聊。”我见乞丐似乎满怀心事,索性把他拉到港口附近的一家小酒馆,让店家上了酒,聊了起来。
几杯酒下肚,船夫有些迫不及待地问道:“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的人,他们为什么不让你进鬼市?”
乞丐蓝色的瞳孔中。滑落了几滴清泪,连连感叹了几声,又连喝了几杯酒,这才幽幽道:“我叫司马放,来自北方鸿族。”
“鸿族,莫不是著名智圣司马懿的故族?”
鸿族是一个很神秘的家族,这个族的人为五色人,传闻他们天生对五行有种超强的领悟能力,为世人所忌惮,视为妖邪。
鸿族人由于天生的聪慧的。无论是在经商还是仕途都有着惊人的天赋。
魏王曹操在世时,曾多次派人寻找鸿族人,但鸿族人深怕为魏王忌讳,四处躲藏、迁徙。直到曹操赤壁为孙刘大败后,深感手下智者无郭嘉(已死)、孔明可用,遂再次探访鸿族之人。
于是就有了鸿族著名的智慧、阴谋大家司马懿出山辅佐魏王曹操。
传闻鸿族人乃是轩辕黄帝直系传人,有轩辕五色龙气,魏王曹操、曹丕在时,尚能压制司马懿,待到后来,司马懿家族果然谋取了曹魏天下。
东晋灭亡后,司马家族重回鸿族旧地,鸿族人避世而居,却不曾想竟然在这里得见。
“哎,先祖的辉煌都是过去式了,我鸿族遭到妖人屠戮,族人死的死,抓的抓,已经没剩几个了,我这次来是为了救我的妻子。”司马放感伤道。
妖人不是被关押在阴司吗?我问。
林千古苦笑道:“如今的阴司到处搜刮钱财,黑白无常为了内战,不惜与各方邪派合作,妖人凶残,作为他们杀人放火的刽子手最合适不过了。”
“不是,妖人不是与阴司的走狗。而是杀手工会的鹰犬。”司马放摇头道。
这下连林千古也呆住了,谁都知道杀手工会只是个杀人的神秘组织,谁又能想到他们暗地里还会做这些贩卖女人的勾当呢。
与鸿族的智慧一样,鸿族的女人,天生的五色人。传闻这个族的女人个个美若天仙,五色体质更是一些修炼采合邪术之人梦寐以求。
司马放继续说,杀手工会本就是曹家后人所创,传闻这一届工会会长乃是一位绝世天才,自有便蒙神剑宗祖师爷剑圣亲自调教。曹氏本为皇族,我怀疑他们是要趁乱谋取天下。有神剑宗与杀手工会为后台,他们足可以与天下任何世家相抗。
我和林千古两人面面相觑,冷汗直冒。
剑圣之威,无人不晓,昔日阎君和张王两位绝世高手联手与之对敌,都险些惨死在他手上,若不是苍天护佑,怕两人早化作天地尘埃,何来丰功伟绩。
有这么个人神皆惧的怪物在背后支持。这人的实力比我绝对要强,而且他们是潜伏在暗处的势力,精于暗杀、潜匿,根本防不胜防。
“无伤,你一定要救鸿族人。我知道的,你不会见死不救,对吗?”船夫拉住我的手,期待的看着我。
我拍了拍他的手背,笑道:“放心吧。我秦无伤若坐视不管,日后如何赢取天下人心。”
接下来,我让司马放详细讲了一下被奴役的鸿族女人情况。原来杀手工会指使妖人俘获鸿族人后,趁着鬼市大开,想在玄门豪门贵族之间卖一个好价钱。以暗中发展工会实力,招兵买马。
司马放一路追踪直到江北,他虽然智慧决定,修为极高,但毕竟孤身一人。实力有限,在营救的过程中,被鬼市护军险些抓住,又被记录了魂印,是以被拦阻洞门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妻子与族人处在水深火热中。
说完,司马放仰头又是干了几杯苦酒。
“千古,我这人向来爱多管闲事,司马兄既然有难,不能不管。”我一拍桌子。气愤道。
林千古点了点头,捋起袖子道:“兄长说的有理,当今玄门歪风邪气,就是缺乏兄长这般义气、正直之人。千古认为,欲救天下,当效仿蜀汉大帝刘玄德,以仁义为本。得人心者,得天下。千古不才,却也有一腔热血,大不了就是头颅一颗,妈的,胖爷我干了。”
“林少大义,我看你俩惺惺相惜,都是侠义之辈,不若结为兄弟好了!”船夫在一旁眨了眨眼,附和道。
我见他眼中有狡黠之意,不停的向我暗示,知道他是想让我趁热打铁,拉住林千古,若他为兄弟,有最优良的冥马供应,无疑得到了半壁江山。
我抬起手道:“不急,等我们救出鸿族人,三人义结金兰也不迟。”
司马放激动的热泪盈眶,噗通一声,单膝跪地拜道:“司马放上辈子也不知修了多大的福分,竟然能遇到两位恩人,若真能救出我的族人,司马放愿以毕生所学,追随两位兄弟。”
林千古哈哈大笑道:“胖爷我这次来南下真是值了,即结识了王神,又能遇到智圣后裔,实乃三生有幸。”
事不宜迟,咱们早做安排,我道。
我们让小二上了点吃食,酒足饭饱后,司马放心中有了希望,头脑也变的清晰起来,很快把目前的形式分析清楚,制定了战略。
第143章 万花楼
自从认识了白朝阳之后,我才知道一个好的军师、谋臣有多重要。以前我都是孤身一人,能在玄门生存也不过是赖七叔的余威。
昔日张王能赢取天下,除了他本身勇武无敌之外,更离不开七叔的天机谋略、智慧。
而我自从白桥事件后,始终被人玩的团团转,就是缺乏谋略。朝阳为我谋划天下,若再能得到司马放,无疑于同拥诸葛与司马,夺取天下,找回我父亲,还不是指日可待吗?
敲定方案后,我用血衣大法,将司马放的魂魄收于七叔留给我的镇魂符中,同时用厌尸法驱赶他的身体往洞口走去。
这样一来。洞口上的魂珠就难以侦查出来,司马放的魂魄痕迹了。
果然,我们几人顺利的混进了鬼市,看来魂珠并不是万能的,只是世间精通赶尸之术本来极少。很少有人能想到,以尸身进入鬼术,躲避魂珠的侦测。
进了鬼市,里面别有洞天。
鬼市建立在一个山体内部,几乎整个鱼嘴山都被掏空了。里面建立着巨大的市场,最中间是一栋坚固的城堡,与金家堡有几分神似,防卫也是极为的相似,弩箭、雷符等巍然而立。
城堡就是鬼市工会的会所。以会所为中心点,四周是巨大的广场,广场打着各种小蓬,各种珠宝、玉器等琳琅满目,让人应接不暇。
各类的叫卖声,讨价声交织在一起嘈杂不已,好不热闹。
“哇,从来没想过鬼市如此繁华。”船夫拍了拍手,满脸迷醉的惊讶大叫道。
我没好气说,“大叔,你注意点形象好吗?”
有时候对这船夫,我真很无奈,明明长着一张大叔的脸,却拥有一颗少女萌萌的心,让人实在难以理解。
我找了个角落,将司马放的魂魄放了出来,司马放幽幽醒了过来,但见已经身处鬼市,惊喜道:“秦老弟果然神通,司马放真是感激不尽。”
“兄长千万别客气,咱们还是快点去找寻嫂子吧。”我四处看了一眼,鬼市人多眼杂,要想救人,还真不太好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