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
我摇摇头叹道:“可怜的小孩,你生前受尽苦楚,死了还被囚禁在这里,难怪这么怨恨世人。”
朱文清说道:“走,我们把尸骸收拾一下,找个好地方安葬去。”
我这才发现,其实朱文清也是一个不错的女人,至少有同情心,我这个做鱼饵的还算是值得。然而当我把骨殖收拾到一个麻袋里,带回事务所之后,我便立即推翻了这个看法。假若相信这个女奸商会做善事,简直比骆驼穿过针孔,富人进入天堂还困难。
在事务所,一推门进去,在客厅里就看到一个猥琐的人。所谓猥琐,除了相貌上猥琐以外,更多的是指气质上猥琐。相貌乃是爹妈给的,最多只有丑美之分,但是若某人长期浸淫在金钱或者权势的威势下,自己甘为奴隶,相貌上猥琐也渐渐显露出来,正如林肯所说,四十岁以前的相貌是爹妈给的,四十岁以后就是自己的了。这个猥琐的人应是如此,满面堆笑,说不出的虚假。他急急忙忙问道:“带来了吗?”
朱文清点点头,指指在后面抗骨殖麻袋的我。
那猥琐之人顿时大喜,笑道:“我就知道朱老板在业内信誉第一,从来不会收手!”
朱文清哼地一声,冷冷地说道:“给钱吧!”
那人笑笑:“哪个人敢对朱老板拖欠款项呢?”
他打开一个皮箱,里面慢慢地都是一扎扎红色的巨人像。朱文清只是简单地翻看了一下,挥挥手说道:“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那骨头……”
“我来处理,要是让你们这些外行碰到,说不定出问题呢!”
那人笑嘻嘻地告辞,说下次再合作,朱文清淡淡地说道:“免了吧,和我合作,通常都不是好事情。”
“他是谁?隆昌大厦的开发商?”我奇怪地问道。
朱文清呵呵笑道:“假若他是隆昌大厦的开发商,我们就不必偷偷摸摸地跑进去盗骨头了。”
“那么,他是……”
“隆昌大厦的竞争对手!”
据我所知,虽然隆昌大厦鬼名在外,但是其写字楼的租金实在太低廉了,所以顾客盈门,使得周边几个其他的写字楼大厦眼红不已。但是假若是竞争对手的话,为什么反而帮忙挖掉隆昌大厦的鬼呢?
朱文清回答我:“隆昌大厦之所以繁荣,完全是依靠打生桩带来的福气,一旦挖掉了生桩,完全可以想象,由于风水不对位,里面的恶果会逐渐显现出来。不久之后,恐怕会有另外一个外号等着隆昌大厦,那就是——倒闭大楼!”
在生意场上,钱比鬼更可怕。挖掉了鬼,却带来了衰神。假若让人们选择,估计都会选择前者吧!
原来如此,所以朱文清听说隆昌大厦的鬼故事就欣喜若狂,她并不是想去铲妖除魔,而是赚钱。精于生意,才是这个女人的本质。
“学着点吧,年轻人!”
朱文清从皮箱里抽出几扎,扔给我,然后说道:“我累了,你也可以回去了。明天再见吧!”
外传:天灵盖 民工自传
某一天,三个无聊之极的家伙在下班之后来到酒吧里,恰巧聚集在一起,酒吧酒吧,自然不是光喝酒的地方,而是男人们发泄闷气和泡妞的场所。他们在黄汤灌饱之后就开始相互埋怨自己工作的辛苦。
“唉,我整天都坐在办公室里面,缺乏运动,屁股长了痔疮。更加糟糕的是,耳边老是听到若干刁民的唠唠叨叨,还得忍住脾气为他们办事,压力巨大无比,胃溃疡时不时发作!”
这是公务员。
“屁,你那叫苦?也不过两病,我得的病都比你多。整天敲打键盘摆弄鼠标,胳膊得了肌腱炎和肩周炎,而眼睛因为一天四十八小时对着电脑屏幕,都有角膜炎了!”
这是编程员。
“妈了个巴子,你们两个鸟人,能够在办公室里吹空调还不够满足吗?格老子更苦,纵然太阳高照,也得顶着三十好几的高温搬石头,一天下来,人都烤干了!”
这是建筑工人。
三人哀叹生活的可悲,抱头痛哭,连在旁边听他们聊天的我都忍不住泪流满面,说道:“你们再苦,好歹也是和人打交道,我呢……”
三人大吃一惊,公务员给我斟了一杯啤酒,问道:“兄弟,怎么说,让大家听听!”
好吧,我就说说我自己的故事。
我叫洪辉,出生在河南乡下的一个小村庄里,凭借着父母的劳力,小时候至少能够吃饱饭,穿好衣服。在我七岁的时候,还从高丽菜地里捡回了一个女婴,就当作妹妹抚养。作为一个农村的孩子,正当的出头之路就是念书上大学。我从小就学习很认真,考上了上海一个大学。
当初我选择在上海读书,一个原因就是以后发展前途比较大。我拿着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五千元来到上海,交完学费就没了钱,之后就全部靠我自己了。
一个刚刚上大学的年轻人,能够做的工作也是相当有限,不外乎勤工俭学、或者去麦当劳肯德基。万幸,我的父母赐予我一副好身板,虽然从小就只是靠大麦和土豆活过来,可是到了二十岁的时候,我的身高接近一米九,肩宽体壮,所以我选择了去干建筑。虽然这个活很辛苦,但是赚钱也比其他的打工稍微多一点。
直到接到一封信之后,我的人生全部改变了。妹妹寄信给我说:“哥哥,最近爸爸很辛苦,已经吐血了,据说得了什么胃病,可是家里又没有钱,爸爸一直不肯去看病!”
所以我要有钱,更多的钱。
这时,我恰好在街头看到一个小广告:“你想要有更多的钱吗?请来xxx公寓,认真工作,每次收入绝对不会低于万元!”
每次收入不会低于万元?是做什么,卖毒品?
我接下去看“要求,男性,身强体壮,不怕死!”
莫非做打手?
我犹豫着,终于看在这每次收入不低于万元的巨款上,咬咬牙跑过了过去。然后我就见到了朱文清。
初次见面,朱文清亦是如通常打扮,穿着一身紧身衣,身材曼妙,她相貌也不赖。但是我并没有注意美女,当时在我眼里,朱文清完全是一个“¥”的优美符号!
要我做什么呢?我疑惑地想,看这个娇弱的女子,是做保镖,还是……我不禁想起日前看到的一则新闻,说海南什么有富豪之女包鸭,将一男子强奸至性无能。我冒出一阵冷汗,听到朱文清说道:“正好,有活干了,你随我来,只要你这次成功了,就正式录用,收入是我所获金额总数的百分之十!”
于是我乘着朱文清的小别克就出发,第一次面对的就是金毛僵尸,我额头直冒冷汗,朱文清催促道:“还不快去!”
和人打架我有信心,即使群殴,我也有信心飞快地逃出去,可是面对僵尸……
一边是僵尸,另外一边是逃命。
僵尸还是逃命,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正如哈姆雷特说过的那样,生存或者毁灭,是一个难以思考的问题。怎么办呢?按照中学作文的说法,在我心里陷入了艰难的抉择,就在一瞬间,我想到了爸爸的胃病,妹妹的学业,反了,老子怒了!为了一万块,向前冲!我发疯般地冲了上去,经过一番血战,终于干掉了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