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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说着我抱起林白水,头也不回地循着盗洞的绳子先行上去,再把林白水吊上来。然后我把绳子扔进洞里,至于久迩宫明月他们,那不管我的事情了。反正黑色笔记本那半本还在我手里,满清龙脉宝藏,久迩宫一伙可是难以寻找哦!
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以结局而言,我勉强获胜,救出了胡发一,而且抱得美人归,唯独郭小驷的背叛叫我耿耿于怀,连胡发一都长叹一声,说道:“想不到小驷居然是这种人,见利忘义。老朱也不必太难受。反正他也死了,人死则安,我们也不必太计较他了。赶明儿,我们好好把他安葬了!”
胡发一拍拍我的肩膀,瞅了林白水一眼,顿时笑容可掬:“恭喜恭喜,老朱好福气啊!讨了这么好的一个女人!”
我反倒一怔,说道:“老胡,怪了,我从来没有和你说过,我和白水凑到一起。你怎么知道的呢?”
胡发一凑近我耳边暧昧的说道:“哥哥我活了这么多年,处子女人还看不出嘛?嘿嘿,老弟,要负责啊!哈哈!”
我闹了个大脸红,摸摸脑袋,甚是不好意思。那林白水更是害羞,急忙跑开。胡发一大笑一声,便转身离去,看着他的背影,我竟然觉得很是寂寞孤单。我想到,我们几个伙计,花二、郭小驷相继身故,而我有了家室,也不能如之前了无牵挂,所以就只剩下胡发一一个人了。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蛮幸福快乐的,因为我终于不是孤单一人。我和林白水一起在天津的西洋别墅里过着双栖双飞的日子,吃着有毒的食物——老实说,林白水烹调的手艺实在糟糕,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下厨。
胡发一放弃了老行当,不知道在哪里晃荡,但是时常过来噌饭,当然前提是我做的饭。虽说林白水不够温柔体贴,但毕竟是个好女人,见我们男人聚会,也不打搅。几杯老酒下肚,胡发一红着脸叹道:“老朱啊,我真是羡慕你,终于讨了一个好老婆,能够成家立业,过着安稳的日子。可是我呢?说实话,哥哥我年纪不小了,今年四十有五,还是过着这种浪荡生活!”
我说道:“老胡,我听说你不是有个相好的吗?为什么不娶进门,安家算了?”
胡发一长叹一声:“你有所不知啊,人家是愿意嫁给我,但是我不敢娶。”
我一呆,问道:“为什么?”
胡发一说道:“我是干的不发勾当,除了这个盗墓,我还会什么呢?把人家好女人娶进来,能让她过上安稳日子吗?你不同,你年轻,又有技术,不愁找不到好活计。我年纪大了,怕不能养活老婆孩子啊!”
我心念一动,联想到自己,目前我全是靠林白水在供养,没有工作,这一个大男人靠女人养活,好不尴尬。我突然说道:“老胡,不如我们干一票大的,捞足就收手,再也不做了!”
胡发一心动,问道:“什么大活?你快说!”
我四下里一瞥,见林白水不在,才低声对胡发一说起来。原来,我说的事情,就是关于满清龙脉宝藏的。那半本黑色笔记本目前落在我手里,我请林白水花了两天时间,全部把上面的日文翻译成中文。上面说道,满清龙脉宝藏,和关外沈阳天柱山一个叫皇陵村的地方有关。那满清龙脉宝藏价值亿万,我们只要拿万分之一,下辈子就不必担忧了。
胡发一听了大喜,和我商议起来,初步预定了计划。这事却不能让林白水知道,她一旦知道了,一定非常恼火。自从上次惊险的事件后,林白水宁可自己养活我,也严禁我再去掏坟墓。

第一案:古墓邪尸 十七 雨夜怪客

按照我们的计划,由胡发一先去东北那边探探风声,等有了消息,再和我一起过去动手,于是我就在家等候着。过了几天,突然之间下起了大雨,顿时漫天乌云,黑漆漆地压下来,狂风暴雨,简直就像东南沿海的台风登陆了一般。纵然外面再是黑天昏地,但在小洋楼里面还是我和林白水的温馨小巢,正当我搂在林白水纤瘦的身材,要往她脸上啃过去的时候,忽然门外咚咚地响起了敲门声!
“谁会来呢?”我不禁恼火起来,我几乎没有认识的人了,而胡发一若是要进来,必然先行通知再过来。这小洋楼也比较偏僻,不太可能是有人无意中闯进来,我不禁心神一凛,摸出那条双筒猎枪,悄悄地移到门边,猛然拉开门把。只听噗通一声,一个人滚进门里,浑身湿漉漉的。雷电一闪,映出他满面大胡子的面颊。
我小心翼翼地拿枪筒戳了一下这人,但见他一动不动,完全昏了过去,于是放下心来,把猎枪背在肩膀上,一边将此人拖进来,一边招呼林白水:“白水,快快拿热水和毛巾过来!”
林白水匆匆披上衣服,从床上下来,片刻端着一个脸盆过来。把这人平摊在地上,这才看清,原来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人,面目倒是白皙,却长了一脸大胡子,不知道什么原因,昏倒在这里了。
我拿热毛巾敷在此人的脸上,留出鼻孔呼吸。这是我以前打仗的时候,学到过的技巧,一旦热毛巾敷在脸上,血液循环加快,血气上涌脑部,昏迷的人就很容易清醒。果然那人打了一个喷嚏,猛然弹起上半身,大声叫道:“胡发一!”
我把猎枪拿下来指着他,喝道:“你是谁,为何来找老胡?你是怎么知道他在这里的?”
那人缓缓转过身,却笑道:“你,是不是朱恒淮?”
我越发惊疑了,须知我们干得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对外向来只宣称外号,这人连我们的名字都晓得地一清二楚,能不叫人生疑吗?
我顿时脸色一沉,低低地怒道:“老实交代,你到底是谁?不然我一枪打死你!”
那人哈哈大笑:“自己人,以前老胡就是和我一起干这个勾当的。而且我们还算是亲戚。”他这句话叫我一愣,那人自我介绍,“我叫朱重华,乃是秦王一系的,而你却是肃王一系,我们五百年前岂不是亲戚?”
我冷笑一声:“什么亲戚!虽说我们同是明太祖苗裔,但是时间悠久,还有什么意义。你唧唧歪歪不承认,我就杀了你算了!”
朱重华忙摆手说道:“好好,我说实话。我却是是之前一起和老胡干那掘金校尉勾当的。只是后来我因为某件事情,而离开了老胡。今日我听说老胡和你搞在一起,咦,他人呢?”
我将信将疑,但是枪械还是没有放下,我毕竟不能完全信任此人。我说道:“老胡有事去其他地方了,你不必来找他了。”
朱重华大为可惜,连连叹道:“好端端的一个买卖做不了了,太糟糕了。而且这个买卖,其实与你我同为太祖苗裔有关!”
我一愣问道:“什么买卖?”
只见朱重华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在我面前,说道:“你看!”
我凝神看去,却是一面铜镜。约莫巴掌大小,倾斜搁置于展台上,叫电灯光线照射,熠熠闪烁一层淡黄的妖色,镜面成微凸,人影映到其中,形象扭曲,竟有种飘渺的感觉。转到铜镜背面,有弓形钮,饰以多圈水纹,居中乃是一个太阳形状的花样,甚是精美。一时之间,我竟然看呆了!
“这是……”我疑问道。
“日月明镜之日镜,是吗?”未待朱重华开口,远处林白水早已回答,到底读书多。
朱重华哈哈大笑,说道:“不错,正是传说中的明镜!”
我说道:“一个铜镜,有什么稀奇,看模样就知道不是殷商之前的铜镜,一点也不值钱,有什么好看的。”
朱重华面色凝重,说道:“这可不是一般的明镜,铜镜里藏着一个太祖皇帝驱逐蒙古鞑子,统一天下的大秘密!”
我摇摇头,不信,这又不是西方童话中的魔镜,可以知道世界上谁最漂亮,那是娘们用的,雄才伟略的太祖才没有兴趣。但听朱重华慢慢说道:“你可知,我最佩服中国历史上哪位人物?”
我恶狠狠叫道:“管我*事,有事快说,有屁快放!”
朱重华一怔,预备的台词统统无效化。他开场白极具悬念效果,但我当兵出身,没有这闲心思听书。要是在打仗中,一句命令扯成十句,不用打了,直接抱头进战俘营算了。
他不免尴尬地笑笑,硬着头皮说下去:“我生平最佩服的人,乃是汉朝高祖刘邦,还有就是我们的先祖大明太祖讳元璋。中国历史漫漫五千年悠久,以布衣之身登大宝者,不外乎他们两人人。其中又以太祖得国最为艰辛!”
朱重华顿顿说道:“太祖草莽出身,当过和尚,做过乞丐,这些也不必避讳了。后太祖投奔红巾军郭部,百战功勋,夺取金陵之刻,当真强敌环绕。那北有纵横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纵然历经八十多年的安逸,依旧战力惊人;东有张士诚,据江南之富庶,兵精粮足;西有陈友谅,为人狡猾残忍,兵多将广,水战天下第一,又据长江上游之险。他们每个都是心腹大患,每个都可至太祖于死地。然而太祖却一一战胜!这里面,有个惊人的秘密!”
我不禁被吸引过去,那朱重华说道:“太祖初定国号大吴,称帝却以大明为国号,你可知,其中有何奥秘?”
我随口答道:“我听大学教授讲过,大明这一国号源出于明教。明教崇拜光明,认为统治世界的有明暗两种力量,元朝就是黑暗,代表邪恶,自称大明,乃是战胜了元朝。而且根据阴阳五德说法,元朝属于木德,火克木。太祖既然姓朱,就是大红属火,国号也得取火。明,日月之火,当如克制元朝的木德!”
朱重华点点头说道:“正是!然而,大明的国号,却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这也是太祖皇帝为何战胜强敌的关键!根据我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传说太祖攻占金陵哪一年……”
蒙元至正十六年(西元一三五六年),朱元璋率领的红巾军攻打金陵,城外一战,投降的元军不下三万人,如何处置这些元军,则是一个极为头痛的问题。
“干脆,趁夜里,全部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