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络腮胡男孩看看表,朝其他三个男孩点头示意,四个人恋恋地又和雨潼打屁了几句,才纷纷上台去调弄乐器。原来他们是乐队。朗琦用手背一抹留在唇角的口水,也不是特别在意。他转身看着雨潼满脸疑惑的表情也没有想要解释的意思,轻蔑的笑道:“喂,时间很晚了,你还不走吗?”“走?走去哪?我可不可以留下来听歌?”雨潼弱弱的问了一句,乐队的演出真的很吸引人!“你没听见吗?这里不欢迎女生的!”见女人居然不想走了,朗琦没来由的有点怒气。“真小气!好吧,回家就回家……啊!”她突然想到一件事。回家?她忘了这个问题了。“怎麽了?”“我……我没有家。”“你别开玩笑了。”“真的!”雨潼不知道该怎么和朗琦解释这个问题,不行,一定要编一个完美的谎言让他收留自己,因为这里人生地不熟,想找到他就一定要靠眼前这个男人了吧?!“我之前在街上走的好好的,后来被人弄晕了,然后就不知道怎么的出现在你家柜子了……现在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雨潼越说越小声,不知道这样的谎言能不能瞒住眼前眼神犀利的男人。“你意思是你被绑架了?然后被人打了失忆?”“绑架?失忆?啊?嗯!”见朗琦给她下的结论雨潼也不多想,反正他怎么认为就怎么着吧…朗琦一手拖着下巴看着雨潼认真的表情,有些怀疑绑匪把这小姑娘绑到自己家做什么?自己家的那个仓库可以算是个密室了,他们是怎么进去的?“那个……”雨潼的小手拉着朗琦的衣角用无辜的大眼睛看着他说,“你可不可以好人做到底,顺便……收留我?”第九章 原来你是GAY?!(下)而朗琦瞪大了双眼叫了起来,“喂,你这个人真是得寸进尺耶!”不过也就只是歪著头想了一下,便点头道:“好,走吧!”“朗琦你真要收留她?”众人惊呼。斯文男孩想了一下,嗫嚅地问:“问题是,你打算把她安置在哪?”其实看朗琦的眼神就知道了,他下的决定很少受到左右。“酒店!”朗琦十分干脆的回答。接着他领著雨潼走出去。无视了台上投来的灼热的目光。酒吧外是一条洁净的长廊,长廊一头有个花草环绕、颇为隐密的小型停车场。朗琦并不急著走,他在酒吧外站住,点了根菸,眼神缥缈恍惚地望着前方,脸上是一股和年龄不搭的遗世独立感。雨潼感染到他异样的幽忽气息,不自觉地安静下来,侍立良久,待他终於收回视线。“走吧。”“嗯。”“你知道我要带你去哪?”“酒店呀!我听说了。”“你知道一个男人带一个女人到酒店,有什麽含意?”“不知道,酒店就是给人暂时栖身的地方嘛,有什麽含意?”雨潼心想酒店应该和客栈差不多吧。他凝视她片刻,想从她眼里找到一丝伪装,却只见到一片纯真,不禁摇头,这女孩是个怪胎。从她出现到现在,他仍摸不清她究竟是太过天真还是伪装高手,通常他总能一眼看穿常人的心思的,但对她,他有种无力感。“怎麽了?”见朗琦沉默不语,难道是自己猜错了么?“你一向这麽容易相信人的吗?”他眯著眼,仍在试探。“嗯……我相信你。”雨潼点了下小脑袋。他愣了一下,恍然说:“因为你以为我是GAY ?所以那么大胆?”接著笑得一脸邪恶。“其实我爱女人的!”“那好呀!“她眨眨眼认真点头,仍然看不出真伪。他终於放弃试探,不料地紧接著又说:“不过,你得小心了。”“什麽?”“小心别爱上我呀!”看着她小巧而精致的脸蛋,一双水汪汪、像会说话的翦水明眸,还有那娇嫩得像能挤出水的粉嫩肌肤……他不得不说,现在她真是个漂亮的女孩。她给人一种柔弱、需要保护的感觉,但偶尔眼底又会泄露出一丝倔强。那种矛盾的美,是他从不曾见过的。很久很久,他都不曾因为一个女孩而如此心绪浮动,可是她的出现却在他心里掀起涟漪。她歪著头,“虽然你真的不错,真的,不过……我有意中人了。当然!我会小心的。”雨潼补充着。朗琦轻笑一声,雨潼似乎已习惯了他的自大。这一刻,雨潼呆望著他宛如神仙般微笑的侧脸,灵机一动,假装叹口气。“怎么了?”“没有,其实你长得很像我梦见过的一个人。”她喃喃地说:“看到你就让我想到他。”“哦?有这种事?”“是呀,我曾在梦中见过,所以看到你时我真的吓一跳,很玄是吧?”他点头,看不出信或不信。她鼓起勇气继续说:“不过你们虽然长得像,可是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说说看有什麽不同。”他显得有兴趣多了。“他……外表比你斯文正经多了,就是有点忧郁,一直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只记得他前世叫鑫海。”刚说完,她紧张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小心地瞅著他,一不当心说漏嘴了……“前世?他是你的梦中**是吧?!“你怎麽知道?”他笑了。“你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她脸上一红,真的结巴了起来:“你……相不相信我的话?朗琦瞥了她一眼两手插着裤兜,嘴角勾起了一丝邪魅的笑容,把地上一个废弃的易拉罐“砰”一下准确的踢入的垃圾桶。“YES!”朗琦扭了扭头,耸了耸肩膀,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往他的车走去。酒吧里响起了暮筝如泣如诉的歌声:明明爱很清晰却又接受分离我只剩失恋的权利难过还来不及爱早已融入呼吸不存在的存在心底虽然很努力练习着忘记我的心却还没答应可以放弃了你真的对不起答应了你不再爱你我却还没答应我自己……10 暮筝(上)暮筝是被女孩子宠坏的男孩儿。从小他就是。凝从小和暮筝是邻居,可谓两小无猜。听凝说在幼儿园的时候,他眼睫毛长得可以当扇子,年轻的女老师总是喜欢在他睡着的时候亲他。他人长得白,眼睛又大,所以,赢得女老师喜欢是件容易的事情,和他相比,我是调皮掏蛋的男孩儿,但这并不妨碍我和暮筝成为好朋友。他家里还算富裕,父母是政府里的人,油水还算比较足,那时他所有的东西都是名牌的。他爸爸是年轻的时候是开飞机的,这让我无比羡慕,我也想长大以后开飞机,暮筝就很懂行地问我,你身上有疤吗?有疤是不能开飞机的。我是有疤的。自从布娃娃事件后我就一直很叛逆,有事没事就爱打架,到处是伤。惹是生非,在学校是出名的小混混。所以,我觉得自己第二个梦想也破碎了,这让我十分难过。因为凝和暮筝要好,而我是一个孤独的小孩,所以凝把暮筝介绍给我认识,希望我可以多个朋友,后来我们就认识了。上小学时,他哭着要跟我一个班,他妈走了后门,小学我们就一个班了。后来中学也是。他说我没有朋友,就他一个朋友,所以,我们还得一个班。好多同学都风传我和暮筝是同性恋,这让我非常气愤,于是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不理他,他哭着来找我,跟我叫哥,说哥你怎能不理我?我可以偷我们家的巧克力给你吃。我的心就软了,我这人心软,看不了泪眼婆娑的人,何况有巧克力吃。更多的时候,暮筝喜欢和我去海边散步,我常常会吓他,一个人潜到深海里去,他就在海边叫着,哥,哥——声音有点像婴儿,没有比暮筝更胆小的男孩儿了。上初三时,他还给我搞了一套特种部队穿的军装,不带肩徽的那种。他说跟他爸爸要来的,家里好多套,随便就可以送我一套,那时穿军装是特别时髦的一件事。总之,我觉得自己穿上那身衣服显得特别牛逼,女生们看到我就尖叫,所以,对暮筝就更好了一点。暮筝虽然看起来软弱,但女生缘特别好。我怀疑那些女生是喜欢了他们家的地位或者他的长眼睫毛,因为他本身是个没有多少特色的男孩儿,或者说,根本就像个女孩子,但让人不服气的是,还真有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他会拉小提琴,从五岁就开始拉琴。我见过暮筝的母亲,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子,喜欢穿长裙,苍白着一张脸,看上去,好像病恹恹的样子。暮筝不喜欢拉琴,可他拉得却很好,特别是《布拉格之春》什么的拉得蛮好。他手指细长,眼神散淡,头发垂下几缕时分外忧郁。有女生管他叫忧郁王子,但他就说那些女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王子,他不想当王子,只想当**,跟我一样流里流气,抽烟喝酒,可他学什么不像什么,抽烟抽得烫了手,喝酒喝得吐,看来,学坏并不是件简单的事。高二时他和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早恋了。是那女生追的他,他总是这样,越是不想要,越是能得到。这个女生是男生心中的公主与偶像,我们追了半天没有追到,但她却反过来追暮筝,这让我们大跌眼镜。而且凝在那段日子经常心情不好的大发脾气,而我就成了她的出气筒,可悲呀~究竟暮筝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地方?11 暮筝(下)那时我还不知道张国荣,后来我看到他演的《霸王别姬》和《风月》,我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们会喜欢暮筝了,因为他有一双忧郁的眼睛,眼神散淡,骨瘦风轻,自然有一种让女人怜爱的地方。是的,有的男人天生是女人的克星,暮筝就是。那个女孩子为他发了疯,每天在我们教室门口站着,即使只有十分钟,她要跑来看看他,他还是那种懒散的样子。但高三时他们还是分了手,用暮筝的话说,美丽的女孩子有什么好?太黏人了!是他不要她的。他说,没意思,真的,很没意思。他说这话我肯定信,他一点也不把那个女孩子放在心上,因为女孩子给他买的护身符我说了句好看,他随手就丢给了我。送给你,他说,戴着玩吧。毕业后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只是因为专业不同不在一个班级了。这次是我想和他在一起,我发现他是一个让男人感觉神秘让女人感到**的男人。暮筝命好,他有个姐姐先到美国留学,然后嫁了美国人,在美国做生意,很发财,他要什么有什么,可是,暮筝说,哥,我觉得人生没有意义。暮筝把他所有的零花钱全放在我这里,他说,你随便花。只不过我也不是缺钱的种呵呵。因此我们俩的小金库的数额越来越高,直到有一次我们俩的小金库被人盯上后就被盗了,我有些愧疚的找他解释,是我没有搭理好,他笑着说,没事,不就几个钱么,咱俩还是兄弟。我知道一些人天生具有贵族气质,暮筝就有,好像与生俱来一样。而他对我的信任也是与生俱来。我们从小学起就没有分开过,他说,上一辈子,我们一定是**。后来大家谣传暮筝是GAY,喜欢男人不爱女人,凝在那刻就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好一阵子把自己自闭着。有时候暮筝对我的**态度让我心生恐惧。我说,小子,别真黏上我,别以为我和你一样喜欢张国荣、黄耀明之类,那些男不男女不女的人我不感冒。他嘿嘿笑着,并不理我,修长的手指夹起一支七匹狼烟,抽了一口,吐到我脸上说,反正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他文化课成绩不好,但凭着他天赋的音乐细胞和金钱在我们学校音乐系还是混的很不错。可白天时常会跑到我这来听课,让我给他灌输一些**思想,比如**之类。晚上在酒吧驻唱,还赢得不少歌迷。我总和他说我和许多女人上过床,女人嘛,就那么回事,黑了灯,都一样的。听得他心里直扑腾。在我的想象中,女人应该是妖娆的,是张曼玉或者王祖贤那样的,看了《青蛇》以后,我就想娶个那样的女人,扭着屁股走路,一走一扭,还用京剧的念白说话,多性感啊。特别是王祖贤,那么长的美腿,说起她时,我对暮筝说,这一辈子什么都别干了,天天看着她就饱了,那才是秀色可餐啊。我说这话不久,“王祖贤”就出现了!第12章 酒店(上)雨潼看着他离去背影,心里纠结着,他不信自己那自己该怎么办?听着感人的歌词她的脑海里似乎又出现了依稀的片段,真的是说好不忘记的,自己怎么可以忘记!车上,朗琦把音响开到最大声,不过旁边的人儿貌似心不在焉,她不是说要